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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民一庭下乡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宣传卡

  发布时间:2010-12-14 18:33:06


    为认真落实省高院部署的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让社会了解活动的有关内容,我院民一庭全体干警于12月14日上午分头深入辖区乡镇,设立咨询台,并向群众发放制作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宣传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宣传卡的主要内容为: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范围:1、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的案件;2、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3、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4、其他涉及农民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

    办理此类案件的原则:1、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2、坚持优先与高效原则,优先、从快审理;3、加大执行力度,优先、从快执行。

    三、农民工应注意的问题:1、树立学习意识,注意了解和收集信息;2、树立合同意识,自觉固定有力证据;农民工就业,要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农民工与用工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发生纠纷后无据可查; 3、树立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发生工伤损害、职业病危害,以及被拖欠工资等等,要么无计可施、自认倒霉,要么采取极端方式,以跳高楼相威胁,导致悲剧发生。这些并非可取的方式。农民工应该树立维权意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四、农民工可供选择的救济途径:(一)协商处理。可找用工方协商解决;(二)行政调处。可向用工方的主管机关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争取行政部门的调解处理;(三)法律追究。可依法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不须仲裁前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短短一上午时间,该庭共发放宣传卡900余份,接受咨询126人次。通过这次下乡宣传,不仅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也为开展好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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