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台前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快速高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日,台前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维护110余户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暂时缓解了企业经营的困难,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据悉,2014年6月,原告侯庙镇某村委会1、某村委会2分别与台前县某专业合作社及河南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共租赁土地131.632亩,涉及村民110余户,约定每年6月20日支付下年租金。2019年10月被告在租赁土地上注册成立了某饮水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今年6月20日,被告某饮水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地租款。7月,由曹某担保签订“地租支付计划”,但在约定时间内,被告某饮水公司未履行义务。截至2022年9月,被告尚欠原告土地租赁费10余万元。为维护村民合法利益,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联系,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分别做双方工作,寓情于法,法理融合,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仅用半天时间,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双方当事人网上申请司法确认,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000余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成功维护了农户们的合法权益,又公平公正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小企业减负,优化了营商环境,也让群众更加深刻感受到法官的以人为本,提升了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近年来,台前法院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针对“涉农”案件,专门开辟了“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积极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采用诉前调解的模式,先进行调解和劝导,把矛盾疏通放在前端,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在农忙时节推行巡回办案模式,及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涉农案件优先审理,在开庭时间安排上,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实际,尽量避开农忙时节,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限监督,确保涉农案件先审理、早办结、快维权,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