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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到我院考核司法行政装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3 10:57:00


    12月2日上午,濮阳市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孙海涛等一行九人到我院考核司法行政装备工作。我院常务副院长孟庆国、纪检书记仝兴合、政治处主任侯文卿、办公室主任李成涛及有关人员陪同进行了考核。

    孙处长首先听取了孟庆国副院长关于我院2010年司法装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孟副院长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一是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由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登记、调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警车及枪支管理工作。我院制定了《警车管理办法》,枪支统一由市中院保管。三是“两庭”建设工作。加大了四个基层法庭的设施配置,城郊法庭已竣工,马楼法庭正在筹建中。四是信息化建设工作。超额完成庭审直播任务,改建了视频会议室。

    随后,考核组分组进行了考核。他们采取查看卷宗、账目、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我院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警车及枪支管理、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分别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孙海涛处长代表考核组对我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进行了反馈。孙处长对我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孙处长对我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凭证记账。二是要建立更严格的国有资产审批流程程序。三是要尽快安装清华紫光软件。

    最后,孟庆国副院长表示,对于考核组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我院党组将立即部署,认真加以整改和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把我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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