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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四心四借力”工作法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发布时间:2022-08-02 11:24:43



    2013 年5 月24 日、10 月30 日,被告姚某某分两次在王某1手中借款,并书写收款两张。王某1生前无妻无子, 是村里无保户, 2018 年12 月28 日,王某1因病死亡。多年来,  一直和本案原告王某某在一起共同生活, 生前也是由原告王某某照顾日常生活。原告王某某以系王某1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为由起诉至法院。

    收案后,夹河法庭承办法官多次与其当地村委会电话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偿还义务,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调解过程中借助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德高望重、亲朋好友四种力量“四心四借力”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大部分案件。强化诉源治理,把“枫桥式”工作理念融入到群众去,为群众办实事,听取当地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从源头上消除矛盾。

责任编辑:季 杨    

文章出处:夹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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