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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乡便民调解 民事纠纷当场了结

  发布时间:2022-07-19 10:51:07





    近日,台前县法院民事速裁法官刘震前往前往乡下成功调解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2021年5月21日,被告张某1,张某2,张某3三人向原告李某购买复合肥料,但货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未支付货款,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

    收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刘震电话询问得知三被告认可所欠货款,只是由于农作物收货后还未卖出,缺钱货款,暂时没有偿还能力。

    法院审理:考虑三被告年纪较大且身体不便,无法到庭,法官决定带着卷宗,前往农户家中进行案件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情理与法理并用,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原告同意放宽履行期限,三被告承诺按期还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至此,三起买卖合同纠纷在农户家中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对于法官上门调解案件,为农忙季节的农民提供便利司法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做法表示满意。

    近年来,台前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柔性”司法举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季 杨    

文章出处:速裁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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