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来的疫情,被告人身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刑事案件能否开庭顺利审结?5月10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顺利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了云间庭审。
据悉,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身在疫情风险区域,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办案法官在征得公诉人、被告人同意后,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该案件。与以往的刑事审判不同的是,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在台前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公诉人在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公诉,被告人在其家中接受审判,三地连线,在“云间”开庭审理。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书记员及技术人员会同检察机关就“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并耐心细致的指导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下载、安装、使用,为“云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直接通过视频进行同步庭审,身份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及义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休庭后,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向被告人即时推送了庭审笔录,各方核对无误后在手机上签字确认,并自动回传至“云上法庭”,圆满完成了庭审。
在全民抗疫、共克时艰的考验时期,台前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不等不靠,积极适应执法办案新形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将线下诉讼活动转向线上,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使用远程庭审被告人无需到庭就能实现与法官“面对面”,做到抗击疫情、审判不停,减少了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极大的促进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彰显了台前县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担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