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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党组学习《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

  发布时间:2022-04-07 09:52:07




    4月6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召集第12次党组会议,研究近期工作。会上,集中学习了新出台的《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

   据悉,《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系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就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职责分工、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化解、保障与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规定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加强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辅导、甄别分流机制,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其他调解组织相衔接,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特邀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适合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协商和解或者委派调解组织调解,促进化解矛盾纠纷在诉前。

    郭循利代院长指出,当前,法院案多人少情况突出,要积极寻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途径和办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案源,注重《条例》施行的实际效果。

    郭循利代院长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必将有力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量、效能的提升,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条例》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条例》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要全面理解和把握《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的重要内容。要深刻理解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概念、应当遵循的原则、化解的主体及职责、化解的途径、保障机制及监督管理。

    三要认真抓好《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各部门、各人民法庭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承担各自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责任,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全面宣传贯彻好《条例》,及时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责任编辑:季 杨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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