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台前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郭循利同志为台前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
郭循利同志从立足本职、自觉接受监督;精诚团结、提升司法质效;勤政廉洁、坚持做好表率等三个方面做了 任职发言。他表示将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为台前县经济社会发展竭尽全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县法院如何更好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等问题,郭循利同志结合台前法院工作实际作了详细回答,并恳请人大常委会继续关注、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天陆为郭循利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最后,郭循利同志和其他新任职人员一起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