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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榜样的力量之白丽娟

发布时间:2022-03-04 16:58:35




    编者按:2月28日,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全市法院系统39个集体和77名个人给予表彰。其中,台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政治部等集体及11名个人被记功或表彰。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鼓舞士气、促进工作,台前法院特推出“能力作风建设年——榜样的力量”栏目,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报道。今天推出第四期,白丽娟先进事迹。

    白丽娟,女,出生于河南省台前县。2009年3月进入台前县人民法院工作,担任台前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2011年参加河南省法院系统公务员招录考试,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台前县人民法院录取。

    自投身审判工作以来,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本着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的原则,胸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忠心、对法官职业的执着追求,辛勤工作、默默奉献,在平凡而又艰苦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几年如一日的审判实践磨砺,不仅使其练就了过硬的业务基本功,还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由于工作突出,白丽娟同志深受领导、同事和辖区群众的好评。

    2009年3月至2012年4月在台前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在民一庭工作期间,工作认真努力,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在该法庭工作期间,除日常书记员工作外,另负责社会法官、巡回审判等多项工作任务。经过长时间刻苦工作,成动取得本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

    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调入台前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工作。在刑事审判工作压力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疑难案件增多,白丽娟同志变压力为动力,克服案件数量多、人员少的困难,与其她法官一起研究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审理方案,确保及时、准确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经过努力,案件质量在全院连年名列前茅。在2015的“打四黑除四恶”以及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处理从严惩处和依法从轻的关系,做到宽严相济,从而防止了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现象。

    2016年1月份,经党组织研究考核决定后,担任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副庭长。协助庭长处理庭务并办理台前县孙口镇和打渔陈镇两个乡镇内的民事案件。成为副庭长后,不忘初心,坚持刻苦、努力工作,同时牢记廉洁纪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保持产清廉的工作作风,并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从不向人民群众吃、拿卡要。在工作期间,获得单位领导同事及当事人一致认可与好评,从未出现上访案件。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中,进入合同审判团队工作,同团队内的同志们一道努力,取得了优秀的工作成线。

    2018年参加全省法院第二批员额法官选拔考试,在考试中以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员额法官考试,成为台前县法院的员额法官。2019年初,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后,全面负责研究室工作,自此除审判工作外还担负着全院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2019年个人结案率达95%以上,年终绩效考评成全院第一名,研究室工作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20年4月,被调配至民事速裁团队家事侵权组工作,截至2020年底,个人共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00余件,结案率达100%,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并在全院年终绩效考评中获得第一名;2021年,在速裁家事侵权组审事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结案率100%,再次获得年终绩效考核第一名的成绩;至此,白丽娟同志已连续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自参加工作以来,形成了刻苦,努力、清廉的工作作风,并始终予以坚持。通过工作中的创新,在工作任务加倍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连续三年绩效考评第一名的好成绩。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始终贴近人民群众,工作多年来,从未引发上访案件。面对这些已取得的成绩,白丽娟同志并不满足。在未来的工作中,将时刻检视、反省自己,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爱,发扬团结精神,让团队首先发光发亮,然后以在这个团队中而自豪。

责任编辑:季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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