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助力台前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3月1日,台前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学条例·倡文明”宣传活动。
在市民广场,志愿者们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宣传彩页,提高广大群众对文明条例的知晓率。在宣传过程中,志愿者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贯彻落实文明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并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贯彻落实文明条例工作,助力台前县创建文明城市,引导市民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自《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策划了多种宣传方式,并组织干警带头学习,落实“一把手领学”,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规范文明行为,共同建设文明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