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实施,引导和促进全院干警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争做文明台前人,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濮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的通知》文件,3月1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开展“学文明条例”暨“一把手领学”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活动现场,政治部向大家发放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彩页,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仝兴合出席活动并讲话,他领学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全面了解文明行为规范,从自身做起,营造全院干警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内容。要充分调动党员先锋岗和志愿者积极性,发挥好文明先行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闻于言语、见于行动,全力促进《条例》全员知晓、全民践行。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干警自身文明素养和理论水平,同时,也鞭策大家从自身做起,守礼仪、讲文明、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