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林长杨青玖和市长、市总林长万正峰日前联名签发的第1号、第2号总林长令文件精神,确保“生态司法+林长制”协同工作机制的顺利实施,2月17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就建立“堤内绿网·堤外绿廊·乡村绿化·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进行座谈,并为台前县人民法院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揭牌。台前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亮,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栋等出席仪式。
据悉,台前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因地制宜,从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体系、建立焦点问题磋商机制、强化林长制履职保障、形成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深化涉林领域改革创新、建立生态司法宣传机制等六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确保“生态司法+林长制”协同工作机制的顺利实施。
张华常务副县长指出,建立“生态司法+林长制”协同工作机制,设立法院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精神理念,是持续深化林长制的一项机制创新,是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希望县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与县林长办进行常态化工作对接和司法服务,提升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质效,共同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李亮院长表示,“生态司法+林长制”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县法院进一步落实林长制改革,服务台前县林改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台前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司法审判职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无缝衔接,有力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为台前县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为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