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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田孝鹤法官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22-02-16 09:53:07





    2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会议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负责人田孝鹤荣获 “个人二等功” 荣誉称号。

    田孝鹤,男,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10年进入台前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立足职责,勇挑重担,成功审结多起疑难复杂、新类型及涉及婚姻家庭稳定的案件,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认可,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进个人”等,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所在法庭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并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

    积极融入大局,促进基层诉源治理。田孝鹤法官政治坚定,大局意识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悟,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的优势,以乡村法治服务平台为依托,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全辖区覆盖、全天候纠纷化解格局。工作中,他积极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纠纷治理延伸至村委会、学校、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残联等,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变被动收案为主动治理,辖区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田孝鹤在防止“民转刑”案件排查工作中,协助乡镇排查出梁某与曹某长达二十年的婚姻家庭矛盾,本案作为“民转刑”案件由孙口法庭化解。梁某从2003年开始与妻子曹某发生矛盾,不断发生家庭暴力,由于曹某情绪异常激动,且家暴伤情严重,引发与婆家两个家庭的冲突,有“民转刑”苗头。为了早日化解该矛盾,田孝鹤主动提前介入,组织乡镇领导、司法所、村委会相关人员及时研判案情,找出主要矛盾争议,断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巧妙以双方子女为突破点,联合多方主动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该案被妥善化解,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狠抓执法办案,审判成绩斐然。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田孝鹤立足审判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能,勇挑重担,甘于奉献,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2021年,田孝鹤同志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07件(含旧存3件),审结200件,结案率达96.62%,调解82件,调解率达41.41%,撤诉33件,撤诉率达16.67%,无发回重审案件及改判案件,案件审理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零差错。

    田孝鹤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审判工作全过程,今年依法审理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原告李某家属诉被告赵某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1年7月,李某因勇救落水少年赵某死亡,后李某家属与被救者赵某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他排除干扰和压力,积极做赵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因李某系见义勇为死亡,依法判决赵某家属向原告李某家属补偿人民币五万元。田孝鹤依法判决被救者向施救者家属给予适当的补偿,向社会公众明确传递出法律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强烈信号,对弘扬见义勇为、互帮互助、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起到了积极宣传和引导作用。

    积极进行改革,民事审判创新不断。在办理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当中,注重推动改革创新,打造柔性化、专门化的家事审判区,将本地张公艺“百忍文化”文化同家事审判紧密结合,融入到民事审判当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能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做到耐心细致的讲解,令双方都能对最终裁决心悦诚服。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指导思想,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不断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从多角度化解纷争,实现案结事了。同时,他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县委在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婚恋家庭纠纷专门调处窗口,法官定期驻点调解,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剖析诉讼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先后发送司法建议30余条,加强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分析和预警,为辖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季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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