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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被评为“河南省园林单位”

  发布时间:2022-02-09 09:29:29




    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豫建城建〔2021〕420号”文件,台前县人民法院被命名为“河南省园林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台前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四城联创”为载体,以改善干警工作生活环境为抓手,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办公环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形象和文化品位。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始终坚持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提高干警幸福指数、提升品位的重点工程来抓,建机制,强投入,补短板,上水平,绿化亮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

    如今,台前县人民法院办公环境庭院芳华、四季常青、风景如画,成为台前县新城区绿化带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下一步,台前县人民法院将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提高绿化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单位的绿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法院干警修身养性、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环境,以促进台前县法院各项工作跨越发展。

责任编辑:季 杨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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