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市中院物质装备处处长孙海涛、监察室主任杨建忠等一行7人到我院对物质装备及诉讼费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市中院物质装备处主要对我院的物质装备工作、两庭建设情况、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监察室主要对我院的诉讼费收取情况、执行款物管理情况、“五个严禁”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庭审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仔细查看了我院的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收支账目、凭证及有关报表,并对有关的卷宗进行了抽查。在查看有关资料的同时,检查组的领导还听取了我院办公室聂士谦主任的工作汇报,并到我院视频会议室进行了实地察看。
检查组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费收支和执行款物的管理。二是要加快视频会议室的建设步伐,尽快实现与上级法院的视频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