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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市首家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21-11-05 09:43:32









    为了积极践行习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市场活力、有效开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路径,11月4日,台前县人民法院设立全市首家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并举行揭牌仪式。台前县委副书记孙永军、县人大党组成员张延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亮出席仪式。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司法局、工信局、人行、营商办、金融办有关负责同志、律师代表和县法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仝兴合主持。

    李亮院长在揭牌仪式致辞上表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台前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一直致力于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可以进一步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作用,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司法举措,帮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及时、充分、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中小投资者更依法依规的健康运行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孙永军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县法院成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次重要尝试。希望各单位在工作中找准权益保护法治保障的共同点和着力点,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推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和综合保护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全县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氛围,使中小投资者享受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红利,为我县经济腾飞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县委副书记孙永军和县人大党组成员张延龙共同为台前县人民法院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与会嘉宾还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嘉宾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行了发言。    

    李亮院长表示,成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和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七条措施是打造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积极有益的尝试,在当前阶段一些工作举措方面还存在很多短板,存在很多需要规范、提升的地方。下一步,台前法院将全力推进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推动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示范判决机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判决,通过示范效应妥善化解其他关联纠纷案件。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向中小投资者维权提供更加便利、高效解纷维权服务,为台前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县人大党组成员张延龙表示,台前法院成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并制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七条措施,搭建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平台,充分体现了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心和支持,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提供了组织保障,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撑开“保护伞”。希望县法院下一步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着力构建裁判公正、程序便捷、维权高效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司法保障体系,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开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格局。

责任编辑:季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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