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向深入、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助力台前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11月3日,台前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文明交通宣传、文明引导咨询”志愿服务活动。
法院青年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手拿劝导旗,在光明路与民生路红绿灯路口对过往行人车辆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积极引导机动车礼让行人,及时提醒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维护公共秩序。对于过往的老人和儿童,志愿者们不厌其烦地为他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受到他们的称赞。技术室干警徐艳芳热心引导老人与儿童安全过马路,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传播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倡导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提高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氛围,更好地引导大家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了新时代青年志愿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