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志愿红”再次出征义务文明交通执勤 共创文明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25 09:58:17



    为助力台前县文明城市建设,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台前县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响应台前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办公室号召,于10月22日起,分批组织青年志愿者干警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整齐佩戴志愿服务服装,按照志愿者行为规范十三个“不”的形象要求,坚守在执勤岗位,提醒过往的市民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并与执勤的交警积极配合,做好路上车辆高峰时间段的道路指挥工作。参加活动的干警们表示,虽然天气很冷,但是看到认真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和行人,心里头就暖暖的,同时也感受到文明是幸福之源,让我们用文明点亮城市,与广大市民一起营造和谐、畅通、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十三“不”

不敞开志愿者马甲戴歪帽子

不戴背包

不戴墨镜

不戴自备帽

不穿背心拖鞋

晴天雨天不打伞

手不搭栏杆

身不靠栏杆

不可玩手机

不可打电话

不可聊天

不可吃零食

不可抽烟

此外,志愿者如遇劝导无效,可就近求助交警.

责任编辑:季 杨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