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台前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扩大)会议召开。台前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亮向大会作了《关于落实市中院<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就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导思想、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实施步骤和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两条例”贯彻执行等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天陆,副主任吕久昌、田青松、张保省,党组成员苏昊櫆、侯召芳及各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天陆指出,市中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行动迅速,制订出台的《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意见》政治站位高,思路清楚;县法院《关于落实市中院<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理解全面,措施有力,态度积极,这种做法值得推广。一是要充分认识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总结经验做法,搞好宣传和推广;二是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尤其是法工委、代表联络科要充分征求代表意见,与法院搞好对接,共同把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做实,真正做出台前的亮点;三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中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争取在全市出亮点、全省出经验。
关于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王天陆主任强调,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成效、有亮点,服务保障了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参会人员对县法院《关于落实市中院<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亮院长表示,台前法院将认真梳理各位人大常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研究对策,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市中院《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意见》落地见效。将持续开展“民商事法官进企业”活动,出台具体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实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