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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英雄精神|台前法院开展烈士纪念日祭英烈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08 10:51:38









    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9月30日上午,在全国第八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台前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台前县烈士纪念馆开展祭英烈活动。

    上午9点30分,祭英烈活动正式开始。首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仝兴合就烈士纪念日祭英烈活动致辞。他指出,如果一个民族不崇尚英雄、不尊重英烈,这个民族是没有出息、没有希望的,也很难再出英雄,更难造就英雄辈出的局面。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规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不论是在血雨腥风的对敌斗争岁月,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时期,台前县大批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独立解放、祖国的和平统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生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民族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他们是世世代代台前儿女的光荣和自豪,是我们永远爱戴和崇敬的楷模。

    随后,参加活动的全体干警集体肃立,面向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默哀,并行三鞠躬礼。干警们面向纪念碑,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徐光启领誓,重温了入党誓词。

    最后,在讲解员的解说下,干警们瞻仰了烈士纪念馆,认真聆听了英雄的光辉事迹,深刻领会革命先烈大爱无疆、舍生忘死,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壮志。

    通过此次烈士纪念日祭英烈活动,使干警了解了台前县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认识到和平生活来之不易。干警们表示要继承先烈遗志,宣传革命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对他们的缅怀、崇敬之情,化作推动学习和工作、加快成长和进步的强大动力,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告慰革命先烈。

责任编辑:季 杨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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