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台前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执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为八旬老人执回4万元赔偿款。
据悉,2014年6月,王某驾车在马楼镇将张某撞伤逃离现场。后张某将王某诉至台前法院,台前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主动履行赔偿责任。2018年1月,张某向台前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依旧不出面逃避执行,台前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黑名单,经各方面查控,王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经张某同意,案件终本。
2021年8月,张某向法院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王某近期要回家。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调整工作思路,通过在被执行人所在村庄张贴大头贴,微信曝光等手段,并联合村委会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与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厉害,王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将赔偿款及时交到法院。鉴于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将执行款送至张某家中,案件得以执结,张某对执行局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