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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纳谏促整顿 为民服务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1-05-14 08:57:03





    5月12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濮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李某(化名)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费共计3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办案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向其讲解作为业主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发生纠纷之后的解决办法。被执行人明白了拒不履行法院有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及时交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费共计3868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为民办实事”的同时,按照前段时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门纳谏“请进来”的工作要求,根据查纠整改征求县直机关与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代表意见建议,执行局制作了关于物业服务纠纷法律规定的宣传展板,在新区的多家小区进行宣传、讲解。这也是台前县法院执行局针对各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有力落实。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执行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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