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一个月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全额缴纳执行款,高效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杨某与张某曾是朋友。2018年,张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杨某借款3.6万元,后杨某催讨借款无果便诉至台前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应向杨某偿还借款3.6万元及案件受理费。该判决生效后,张某仍然拒不清偿欠款,杨某无奈之下向台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仍无动于衷。为防止张某转移财产,执行干警对其名下的相关金融机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对其名下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
4月13日,根据杨某提供查封车辆的执行线索,执行法官迅速出警成功控制涉案车辆。扣押车辆后,在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承诺一个月内清偿所有欠款,被执行人张某于5月7日将执行款缴纳至台前县人民法院,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台前县人民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转变执行工作作风,紧密联系群众,将“为民办实事”与执行工作相结合,刚柔并济提升执行质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快速将案件顺利执结,体现司法为民的时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