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台前县法院夹河法庭积极制定学习方案,紧密结合办案实际,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与工作成效。
4月26日,台前县法院夹河法庭受理了一起运输公司代为支付购车欠款纠纷一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深入原告公司了解情况:原被告本系同村,被告在2019年7月份挂靠原告运输公司购买运输车辆一台,被告因资金紧张,由原告先期垫付购车款3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期限到期后,被告一直未偿还给原告垫付款。双方当事人曾为了借款多次吵闹,本应和睦的村民关系也变得岌岌可危,久而久之,必然会加深双方的矛盾。法官快速联系了村委会调解员,制定了调解措施。通过调解程序,缓解双方紧张关系,实现村民之间和睦相处。在调解过程中,在村调解员的真诚与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夹河法庭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实事”的办案宗旨,坚持求实务实,尽最大努力,在充分考虑实际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民众排忧解难,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队伍教育整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