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台前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4月7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案一起执行案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顺利结案。
被执行人李某于2017年向申请人张某借款5万元,因被执行人未按时偿还,申请人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该案终本执行。被执行人意识到失信行为带来的种种限制、困难,迫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压力,于今年4月份,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自愿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