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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巡回法庭进校园 以案释法鸣警钟

  发布时间:2021-04-09 08:25:30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切实增强学生法律意识。4月8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台前县职业高中,现场审理了某大学一名在读学生孙某妨害信用卡管理一案,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样、生动的法制课。

    台前县法院受理的被告人孙某妨害信用卡管理一案,承办法官阅卷后,深深地为被告人孙某的人生感到惋惜,本是花一样的少年,本应该有着美好光明的前途和未来,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为了区区小利而背负刑罚,其经历让人唏嘘、让人心痛。为了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办案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将法庭搬到校园,让被告人现身说法。

 庭审前,法官们与孙某进行了谈心交流,并为孙某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孙某愿意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给在校的学生,希望同学们以其为戒,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做合格的公民,成为国家的栋梁。

    据悉,2019年7、8月份,被告人孙某在暑假期间受赵某(已判刑)指使在微信群里发布兼职信息办理信用卡赚钱,兼职人找赵某(已判刑)办理信用卡和手机卡,后由赵某等人将兼职人的信用卡出售给了诈骗分子,孙某从中获利四、五百元。孙某意识到信用卡仅供本人使用,但是在利益的驱使、在他人的哄骗下,抱着可能不违法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庭审陈述时,被告人孙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懊悔地说道:“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学习,擦亮双眼,可惜没有如果。希望同学们能以我为鉴,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耽误自己的学业和前途,追悔莫及”。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常识,进一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参加庭审的老师纷纷表示,这样的实践教学既生动又直观,教育教学效果非常好,让同学们受益良多,在对比中懂得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为台前县法院的举动点赞!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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