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3月30日,台前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政协委员实地走访侯庙镇企业,宣传《民法典》和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要求,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提醒和整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侯庙人民
法庭庭长孙勇、县政协委员王传侠、曲召广、王为宝、王海宏、梁成明等参加走访。
孙勇一行先后到台前县顺达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台前县益民机械有限公司、台前县迪兰运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走访。孙勇在走访时与企业负责人谈到,生产安全是企业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与每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都息息相关,我们见到听到的由于不重视生产安全而引发的事故不胜枚举,血淋淋的教训必须牢记,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时刻把安全放到首位,坚决避免麻痹大意,时刻注意安全隐患排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走访过程中,孙勇及政协委员对企业生产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整改。督促企业在电源箱附近挂上了“高压有电、请勿靠近”提示牌,在机器等处挂上了“规范操作、注意安全”提示牌,还建议企业主为工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