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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工作措施实 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9-06 16:51:23


    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和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执结大案、难案为突破口,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我院执行局共执结各类案件105件,其中执行积案23件,执行标的额200余万元。

    抓整风,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为解决执行工作中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廉洁、业外活动5个方面的问题,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我院组织执行局、法警大队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自身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执行局、法警大队从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执行行为、损害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权益,容易发生玩忽职守的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整改。通过深入剖析和整改,进一步明确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改进了执行工作作风,执行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求创新,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今年以来,我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建立了执行日志工作制度。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时,根据案件办理进度,建立执行日志,认真详实地记录领导交办、自身执行案件的完成情况、学习心得、业务探讨等内容。每周一上午由执行局长对全体法警的工作日志进行评查,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进行量化打分。执行日志的实施,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执行工作全程,使执行工作更趋规范、有序、高效。

    办难案,提升执行工作形象。执行难是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院的执行工作。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方案,切实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我院执结的张xx、张xx、张xx、梁xx、朱xx申请执行台前县殡仪馆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张xx等5人于2001年12月份被招录到县殡仪馆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县殡仪馆也未给张xx等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工伤保险,县殡仪馆拖欠五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工资未支付。经劳动仲裁后,张xx等人诉至法院。2008年10月,县法院以(2008)台法民初字第00341-00346号判决书,判决台前县殡仪馆支付拖欠工资,并代缴五人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判决生效后,县殡仪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后张xx等人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以单位濒临倒闭,无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为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分管领导与执行人员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在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同时,多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并与市县劳动局部门多次协调保险金及福利待遇问题,最终使该案得以执行。张xx等5人非常满意,向执行局送去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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