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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战“疫”不打烊 庭审走“云”端

  发布时间:2021-01-22 09:45:56


疫情当前,被告人身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刑事案件能否开庭顺利审结?1月21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战“疫”不打烊,庭审走“云”端,顺利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了云间庭审。 

据悉,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崔某某、赵某一、赵某二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崔某某、赵某一现羁押于台前县看守所,而被告人赵某二系河北省高阳县人,于2020年10月15日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台前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身在疫情高风险区域,为了保证案件顺利审结,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台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对该案分批进行庭审,并为被告人赵某二指定了辩护人。在征得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同意后,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与以往的刑事审判不同的是,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在台前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公诉人在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公诉,辩护人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辩护,被告人在河北省高阳县的家中接受审判,四地连线,在“云间”开庭审理。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书记员及技术人员会同检察机关就“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并耐心细致的指导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下载、安装、使用,为“云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直接通过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合议庭顺利进行对被告人的身份核实、告知诉讼权利及义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休庭后,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向被告人及辩护人即时推送了庭审笔录,各方核对无误后在手机上签字确认,并自动回传至“云上法庭”,圆满完成了庭审。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台前县人民法院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充分利用智慧化手段进行远程视频庭审,减少了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极大的促进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赵蒙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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