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把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贯彻落实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台前县法院积极学习研究并细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用法治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马楼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案件,涉案标的近六百万,案件原告是甘肃兰州一公司,被告是我县民营明星企业,是我县的重点扶持企业,其经营地域以及涵盖了全国各地,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原告公司的设计以及监理费用,产生了经济纠纷。在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周广华高度重视,秉持着优化本地营商环境,保护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这一理念,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并提供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由于该企业是我县重点企业,经过一系列努力,我院与县政府开展府院联动,由县里成立了专班,亲赴兰州,与该公司洽谈,表示了我县为解决该案件作出的努力,以及保护本地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态度,兰州公司也表示一定积极促进该案件的调解工作。
最终,该案件在政府与我院的努力下达成调解,原告自愿放弃所主张的一百余万违约金以及五十万的监理费用,被告公司分四期向原告支付420万元,在一年内支付完毕,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有机会还要继续合作,经过政府与法院的不懈努力,既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帮助我县民营企业回笼资金,得到了双方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台前县马楼法庭将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妥善审理小微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化营商氛围,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法规宣讲法律知识以及送《民法典》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