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院“四个强化”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09 08:57:44


我院“四个强化”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为进一步维护法院审判、办公秩序,保证机关安全,我院采取五项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我院成立了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高贯玺代院长亲自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法警队,具体负责安保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是强化安全意识。我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警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统一。在工作中严格司法,文明办案,在案件审理、执行中做好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

三是强化庭审安全。我院刑事案件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的开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警力。配备了安检门等安检设施,对旁听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对四个基层法庭专门安排法警进行值班,确保庭审安全。

四是强化安全管理。我院在办公、审判区域配置了监控录像设备,实现法院重点区域24小时监控。同时,严格落实审判区和办公区分离及门卫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做好情况登记,严格安检,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律师、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参加庭审、旁听或查阅卷宗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验证后,方可进入审判区和当事人活动区。

责任编辑:侯文玲    

文章出处:执行局、法警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