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是近几年的热点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是一项民生工程。台前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司法案件,运用司法权力,多元解决纠纷。
8月11日,台前县法院马楼法庭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名装修工人,经人介绍,给被告房屋进行铺设地板,在铺设完成后,原告向被告讨要劳务费,被告认为铺设的地板有质量问题拒绝按照原价付款,双方争议较大,并且要求进行鉴定。原告起诉的劳务费用共计九千余元,鉴定费用却要一万五千余元。假如经过鉴定,不管结果如何,肯定会激化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周广华本着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原则,与人民陪审员一起给原、被告做工作,并对被告房屋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法官和陪审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的情况说明,终于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了平和的解决,把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民生无小事”,农民工工资关系民生,关系社会的长治久安。台前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体现”,也体现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