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审判工作,提高刑事审判案件开庭审理质量及效果,7月31日,台前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旁听了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件的庭审。
当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宣布开庭,开始了一场严肃、有序庭审活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熟练驾驭,正确引导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围绕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各个阶段程序到位,认证准确,焦点归纳及时,充分发挥了合议庭功能,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法庭气氛庄重严肃。一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代表们屏气凝神,认真记录,仔细倾听了控辩双方的对案件事实及罪名发表的意见,现场见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每一个庭审环节。
庭审结束后,分管副院长仝兴合主持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承办法官对案情的焦点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进行了介绍。人大代表对整个庭审过程以及合议庭法官的审判行为规范、司法礼仪、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仝兴合副院长代表台前县法院对人大代表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会听取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积极改进,更好的完善和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仝兴合副院长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使“庭审监督”常态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庭审,推进“阳光司法”,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强法院案件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的监督,强化司法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