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执行方式方法,努力发挥执行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日前,该局成功执行了一起婚财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2008年12月,张某与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订婚,张某相继支付高某彩礼9000元。后张某称与高某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诉至法院请求与高某解除婚约,返还彩礼。法院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我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女方高某情绪较为激动,声称根本没收到这么多钱,坚决不予返还。我院执行人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村,如果强制执行很可能会激化矛盾。为此,我院执行人员在充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多次对高某进行耐心细致地思想疏导。并通过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民调组织帮助进行协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觉履行9000元。至此这起婚财案件得以圆满彻底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