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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宣讲《民法典》走进夹河乡卢庄村

  发布时间:2020-07-31 08:37:49




    7月30日下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鑫蕊一行到台前县夹河乡卢庄村进行《民法典》宣讲,村委会“两委”成员及部分人民群众参加。党组成员、院长助理聂士谦及夹河法庭庭长刘纪录一同参加宣讲。

   宣讲过程中,王鑫蕊从《民法典》编撰过程、亮点解读、实际运用三个角度,重点讲解了人格权保护、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等与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切合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法条,给村委班子及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讲解结束后,市人大代表、卢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忠禹表示:“这次民法典宣讲培训非常及时,所讲解的内容贴近农村,针对性强,参加的村委班子和群众深感受益,并提出在适当时机利用村里的广播对民法典和群众利益相关的进行宣传。”

    下一步,法院将法律服务阵地前移,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传递司法温度,传播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法治需求,加强与乡镇、村委会等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有序前行。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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