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政庭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坚持依法办事和灵活运用法律相结合,既注重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追求案件的社会效果,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吃透案情。该庭改变以往按部就班的执行模式,注重前期的准备工作。在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后,该庭首先查明矛盾的焦点,准确分析案情,制定切实有效的执行方案,做到一案一策,对症下药。
二是疏导到位。该庭在执行时,在思想疏导上下足功夫,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讲清责任和后果。同时,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可能执行不能的客观因素,增强申请人的风险意识,消除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和矛盾冲突,把人性化的执行贯穿始终。
三是强制措施恰当。该庭对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思想疏导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并根据案件情况,在发送执行通知书的同时,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果断采取控制性强制措施。从而起到了执行一案,威慑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