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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召开接受人大评议执行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11 08:47:04







    6月10日下午,台前县人民法院召开接受人大评议执行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龙,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崇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亮出席动员会,县法院领导班子、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及其他部门正式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仝兴合主持。

    动员会上,党组成员、院长助理聂士谦同志宣读了《台前县人民法院接受人大评议执行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评议活动组织领导、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均作了具体规定。要求通过此次评议执行工作,促进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执行局负责人史晶和执行干警曹帝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做好接受评议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党组书记、院长李亮同志作了动员讲话。李院长指出,县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进行评议,既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更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对于改进执行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建设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院长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增强接受监督评议的自觉性。坚决维护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方案,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积极、主动、负责的态度,开放、包容、虚心的心态,认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二要全力配合,确保监督评议活动顺利开展。要按照这次评议工作动员会的要求,认真准备,周密计划,全力配合做好迎评工作。三要紧抓重点,强化整改问题导向。围绕党委高度关注、代表集中反映、群众最不满意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查摆问题,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院领导要主动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征求意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龙同志作了指导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评议工作是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评议内容都是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事项,评议过程和结果具有法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和高度重视人大评议工作。二是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自觉接受人大评议监督。三是正视问题,强化整改,努力推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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