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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3名公职人员 执行40余万元!台前县法院重点案件执行再升温!

  发布时间:2020-05-28 17:16:36



    近年来,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因替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未能还钱后而成为被告的案件逐渐增多。5月26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公职人员案件,因为替好友借款担保而成为被执行人的林某、薛某、申某面对台前县法院的“约谈”终于“不淡定”了,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兑现了全部案款。

林某三人均为国家公职人员,与借款人常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1月,常某向某担保公司借款40万元,林某3人为常某担保。借款到期后,经担保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将常某和担保人林某3人诉至台前法院。案件审理后,判决常某偿还担保公司借款40万元,林某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常某及林某等人均未履行偿还义务。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常某便不知所踪,且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台前法院执行法官联系林某等人,但林某等人声称并不是他们借的钱,只是因为大家熟悉帮着做了担保,并以目前自己经济状况不太好为由企图拖延还款。该院执行法官了解到此案件担保人是公职人员的特点,遂采用拘传约谈的方式对林某等3人做思想教育工作,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担保义务就要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措施,抗拒执行的要实行依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建议林某等人要做诚实信用的人,主动履行担保义务,维护公职人员形象。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与调解,林某等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配合台前法院工作。次日,林某等人将筹到的40万元执行款交到了台前法院执行局。经过这件事情,林某等人悔不当初。

    由于涉及的被执行人员都是公职人员,但并不能因为他们的工作及身份就享有特权,法院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公职人员是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欠款不还、违约废约的“公职老赖”不仅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让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大打折扣。法台前院将会依法冻结“公职老赖”工资、纳入失信黑榜让其“一时失信处处受制”。诚然,上“黑榜”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警戒,以此督促失信者履行诺言,尽快还清欠账,争取早日去“黑”。更主要的是以此为戒,让更多的人匡正自己的行为,履行诺言,助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进行。

    法律小贴士: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担保人为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市民,为他人担保时一定要理性思考,不要轻易在借条或担保合同上签字。即便为他人担保,一定要量力而行,不可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同时,还要了解被担保人的信誉状况、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执行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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