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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台前县法院审理的两起案件获评2019年度濮阳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5-13 08:25:41


    2019年,台前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快速攀升、纠纷类型日益多元、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的挑战,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日前,2019年度濮阳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台前县法院审理的《赵某某等7人污染环境案》和《杨某某妨害疫情防控案》被确定为2019年度濮阳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自该院被评为2019年度濮阳法院系统“优秀调研集体”之后,在“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成果。

    台前县法院副院长仝兴合称:2019年度濮阳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的评选公布,将进一步促进台前法院法官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促进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有利于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案例一:赵某某等7人污染环境案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5日,赵某某等7人在台前县孙口镇影塘村一养狗场内,共计为1104.84吨螺丝镀锌,镀锌过程中合计购买硫酸60余吨、排放污水700余吨。经检测,废水含锌量为46.9mg/L。台前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赵某某等7人三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

    案例二:杨某某妨害疫情防控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到杨某某家开展入户排查,发现该村村民杨某违反政府禁令,多次到杨某某家中串门聚集。民警依法对杨某进行口头传唤时,遭到被告人杨某某语言攻击、阻拦。后民警依法对杨某某传唤,杨某某拒不配合,在强制传唤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采取踢打、撕咬等方式暴力抗拒,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并致他人轻微伤。台前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既敬畏职责和法律,又尊重探索创新;既扎根基层一线,又放眼行业未来,这是新时代对青年法官提出的新要求。台前县法院将继续跃升司法理念,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审判队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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