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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28 14:39:15




    4月27日,为全面落实《全市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台前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动员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仝兴合主持,党组书记、代院长李亮作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机关党委副书记徐光启同志宣读了《台前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深刻反思,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和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党组书记、代院长李亮指出,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对汲取反面典型案件教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李亮代院长强调:一是增强政治觉悟,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体干警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谋划好、部署好、开展好各项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深化工作举措,对标核心重点,将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要在抓好党规党纪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德、纪、法三个层面开展讨论交流,进一步增强讲道德、守纪律、敬法律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用好的作风抓实教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体现出责任担当,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氛围。各支部要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教育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抓细抓实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廉政建设、服务保障和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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