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台前县法院马楼法庭快速调解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29 09:25:43



    2020年3月27日上午,原告曹某在台前县人民法院马楼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并收到了第一笔调解款2万元。这是马楼法庭调解的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曹某在台前县法院起诉后短短几日内就拿到了调解款。

    2019年6月份,台前县某公司将车辆送至原告曹某处维修,维修费高达8万余元。曹某将车辆修好后,联系该公司来结算费用却一直没有回应。长达8个多月的时间里,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曹某无奈之下2020年3月份起诉至台前法院。

    马楼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积极行动,迅速联系被告台前县某公司积极沟通调解。针对原被告调解时,办案法官在对法理进行剖析后,又从情理的角度出发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在法庭调解下,本案在接到案件后3日内双方就维修费用即达成了一致意见,马楼法庭的速裁速决得到了当事人的大力称赞。

责任编辑:赵蒙    

文章出处:合同审判团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