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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马楼法庭集中学习新《民事证据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11 16:46: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3月9日下午,台前县法院马楼法庭全体干警在法庭党建活动室集中学习了上述新《民事证据规定》。

    新《民事证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能够更好地促进民事诉讼证据采信的准确性和规范化,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工作“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目标。

    学习结束后,台前法院马楼法庭全体干警纷纷表示,新《民事证据规定》,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满足人民法院审判实践需要的重要措施。一定要认真学习新《民事证据规定》,做到弄懂、学通、善用,更好地落实《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更好地促进民事审判证据调查、审核、采信乃至民事诉讼程序操作的规范化。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合同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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