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台前县人民法院马楼法庭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在疫情期间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员额法官主动对接辖区农户,积极开展涉“三农”工作,护航农业增产增收,为农户提供法律服务,为春耕灌溉、施肥等提供便利条件。
一是加强涉“三农”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朋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关于三农方面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农民朋友关心的农药、种子、化肥买卖和使用过程中合同履行及质量等问题,积极主动进行宣传,给农民朋友吃“定心丸”,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办案进度。在春耕期间开设绿色通道,对于涉及“三农”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生产资料买卖、农用大型机械租赁、涉农产品质量、涉农雇佣关系等相关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是强化便民诉讼。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方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立案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充分保障农民及涉农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非诉解纷机制走在前面。在处理土地转包、转让等涉及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纠纷案件时,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多做调解工作,尽量通过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做到不误农时、不影响农业生产。在判处案件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五是审慎处置涉农财产。在审判工作中,对涉“三农”的生产资料、大型农用机械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采用“活查封”,做到查封、扣押但不影响使用,以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