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从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传来消息,一名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现金履行了拖了四年之久的彩礼钱8万余元,全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疫情防控已一月有余,随着国家各项防控举措的实施,一切工作即将步入正轨,但是执行干警们依旧没有放松,仍然以高标准进行防控,做到了一手抓防控,一手促执行,发布了《疫情期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本案系发布《公告》之后,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结案的其中一件。战“疫”期间,台前法院出台了6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执行举措,同时就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于2014年1月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后又因无感情基础,6月便开始分居。李某把赵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彩礼,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返还彩礼8万元,但赵某一直没有返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针对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台前法院执行干警先把没有履行义务的赵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联系被执行人赵某父母,告知他们疫情结束后就去其村庄路口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赵某父母顾及面子,答应一起做赵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赵某已经纳入黑名单,回厂复工买高铁票都将受到限制,如仍不履行,在疫情结束后会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赵某急于回厂复工,在微信平台看到台前县法院公布的《疫情期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主动与法院联系。在我院执行干警的多次耐心协调下,赵某终于同意归还执行款,并积极筹措现金。
3月4日,赵某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完毕的情况下缴纳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李某感激地说:“疫情期间竟然没耽误案件履行,台前法院执行干警真是贴心啊!”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