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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云”执行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3-03 10:26:23


    为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台前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开展“云”执行,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发放执行款55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诉讼秩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台前县法院加大力度继续执行,保障了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这样一个全国上下都在进行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们公司在万难之中迎来了光明,复工复产这下有望了,感谢台前县法院执行局为我们执行到了55万元!”申请人邹城某公司收到台前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款转账后,通过电话这样说。

    2015年,申请人邹城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兴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两年期间共产生租赁费66万元。但是合同到期后,被执行人宜兴某公司仅支付了10万多元的租赁费,剩余55万余元经申请人邹城某公司多次催要仍然没有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但一直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正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台辉高速项目部承包桥梁工程后,遂与中建八局取得了联系,但是却被告知被执行人与中建八局已经解除了施工合同,自此案件陷入僵局。

    申请人由于年前没有拿到这笔执行款,工人工资和设备保养已经让公司负债累累,再加上年后疫情爆发公司停止运转,不知何时才能正常营业,急需这笔钱来维持公司正常开支。台前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这种情况后高度重视,在向院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取得上级支持后,多次与中建八局相关负责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中建八局相关负责人终于被执行干警百折不挠、为民服务的精神所打动,提供了被执行人在中建八局的工程款结算情况,并表示等发放工程款的时候直接将款项汇到法院指定的执行款账户。

    2020年2月18日,台前县法院收到中建八局转来的执行款,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无法现场办理领款手续。我院执行干警通过微信办理相关领款手续,通过台前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将55万元执行款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至此,申请人足不出户就收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解决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执行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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