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疫情期间执法办案,进一步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台前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家事审判的理念和方法,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技术,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高效率、一站式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诉讼服务,有效减少人口流动。
2月26日下午,台前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技术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赵某诉被告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辛某某系因交通事故致残人员,这也是该院审理的首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为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该案由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独任审判。
庭审开始后,原告、被告的画面和声音通过网络视频清晰地展现在法庭上,孙口法庭田孝鹤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组织庭审,通过视频连线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审理进程规范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司法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台前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和期待,分别从维护残疾人的健康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财产权、劳动权等不同角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好每一起涉及残疾人矛盾纠纷案件,树立残疾人群体的法治信心,引导残疾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台前法院将“互联网+”审判模式运用到家事审判中,以全新的视角,不断探索“移动微法院”给办案带来的便利,并尝试将“移动微法院”融入到立案、缴费、送达、调解、庭审等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迈进了家事庭审的“互联网+”审判新时代,满足了当事人多元化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