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疫情防控期间,台前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充分发挥司法技术优质高效服务中心工作的职能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办理、两手抓两不误”的工作要求,在办理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刘某、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残鉴定一案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实现了“全程不见面,隔空来摇号”,通过微信视频摇号选择确定鉴定机构。
在摇号室,法官通过微信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并在线后,通过摇号机进行随机摇号,确定了首选机构和备选机构,随后询问双方当事人,对选择的过程和结果是否清楚和同意,书记员拍照截图取证。为确保摇号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官在摇号结束后,要求双方当事人将“同意摇号结果”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微信发送给法院工作人员以备下载、打印、取证、存卷。不到一小时,此次选择鉴定机构的工作顺利完成,整个过程规范合法、当事人满意,避免了人员聚集,缩短了办案时间。
除此之外,司法鉴定技术室还通过网上连线扫描,完成3件笔迹鉴定案件样本采集工作。在疫情期间通过多渠道、采取多方式办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诉讼成本,方便了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