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主动施策,坚持收案分案不能停、查控措施不能停、与当事人的联络不能停的“三不停”原则,线上开展“云”执行,确保法院执行工作“不打烊”。
疫情发生以来,执行指挥中心正常运行,专人到岗集约进行“查冻扣”一体化,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开展线上集约查控工作,及时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格式化法律文书,迅速启动执行案件,并将案件迅速分配给承办人,由承办人及时阅卷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同时,执行法官在疫情期间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做到主动联系,及时回应、及时反馈。充分运用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联系、谈话及答复事项。针对当事人询问执行进程或提交财产线索等诉求,及时查询、及时办理、及时回应。2月18日又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发放执行款55万元。
2015年,邹城某公司(申请人)与宜兴某公司(被执行人)签订租赁合同,两年间共产生租赁费66万元。但是合同到期后,被执行人仅支付10多万元的租赁费,剩余50余万元经申请人多次催告仍没有归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解到被执行人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台辉高速项目部承包桥梁工程,遂与中建八局取得联系,但是却被告知被执行人与中建八局已经解除了施工合同,自此案件陷入僵局。
申请人年前没有拿到这笔执行款,工人工资和设备保养已经让公司负债累累,再加上疫情爆发,不知何时才能正常营业,急需这笔钱来解燃眉之急。执行干警了解到这种情况后高度重视,首先向院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取得上级支持。后多次与中建八局相关负责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中建八局相关负责人终于被执行干警百折不挠、为民服务的精神所打动,提供了被执行人在中建八局的工程款结算情况,并表示等发放工程款的时候直接将款项汇到法院指定的执行账户。
今天收到中建八局转来的执行款后,由于疫情期间申请人无法现场办理相关转款手续,法院执行干警与院财务部门协调沟通后,决定简化案款领取审批流程、利用微信形式办理相关手续后当即通过“一案一账号”案款系统将55万元发放至申请人的账户,至此,申请人足不出户就收到了期盼已久的的执行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解决了公司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