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手机远程系统集中学习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学习该实施意见,执行干警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案外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当事人因隔离治疗及疫情防控等事由不能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行使请求权的,应当适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从疫情解除或相关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执行当事人、案外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执行标的或执行分配表等享有的异议权、复议权以及执行救济类诉讼权利,因隔离治疗或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的,疫情解除或相关原因消除后不影响其行使上述权利。
“90后”执行干警姜云青说,原来对相关执行规定也比较熟悉,但很多情况没有在现实工作中遇见过。通过学习,对相关规定更加了解。
2月14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队员运用微信视频学习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通过对规范着装、值庭动作、值庭标准、禁止行为等内容的学习,促进了值庭法警值庭标准化,提升了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家在发表学习感受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视频学习,激励了法警“比、学、赶、帮”的意识,队员们能够谦虚认真的相互请教值庭的技巧,促使自己不断改进与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值庭规范化程度,并为下一步庭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安保基础,展示出我院法警良好的警容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