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学习培训安排,要求各部门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聚集的时机,制定学习计划并抓紧落实学习培训任务,为自己“充电”“蓄能”。
立案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有关内容,通过学习,了解到最高法院召开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为法院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明确了目标方向。庭长黄永林在领学时表示,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跨域立案工作能力水平,确保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入推进。
行政审判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学习,认清了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关系。领学人孙建峰强调,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的有几种比较重要的情形,比如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就应该认定为工伤。通过对该规定的学习,对于我们下一步审理工伤行政案件有了明确的思路和认识,更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